一场房产赠与背后:父母的财产,夫妻的约定,孩子的抚养费

婚前/婚内协议
2026 08-26 02: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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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其中第八条关于婚后父母出资购房的规定,直接改变了过去“谁出资谁说了算”的认知惯性啊。该条明确:夫妻婚后由一方父母全额出资购房,如果赠与合同明确约定只赠与自己子女一方,则该房屋认定为个人财产;反之,若没有明确约定,即便登记在出资方子女一人名下,也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一规则将此前司法实践中“登记推定”与“出资推定”之间的长期拉锯,收束为对书面意思表示的尊重。


规则的变化源于现实纠葛。笔者近期代理的一起纠纷,恰是这一解释落地后的典型样本,其中叠加了抚养费计算与夫妻财产约定的双重变量,值得拆解给关注该领域的同行与公众参考。


案情并不复杂,但细节颇具张力。2021年,男方王某的父母出资420万元为儿子购入上海一套婚房,产权登记在王某一人名下。同年5月,王某与赵某登记结婚。婚后半年,双方签订一份《财产约定书》,载明该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并约定未来若有子女,抚养费按月收入的25%计算,但未办理产权变更登记。2024年,二人因感情破裂诉至法院离婚,争议焦点集中在这套房产的归属与子女抚养费标准。


庭审中,王某主张该房产系其父母对其个人的赠与,理由有三:出资全部来源于父母账户,产权登记在自己一人名下,且购房合同签订于结婚登记之前。赵某则提交了《财产约定书》,认为这构成夫妻财产约定,足以推翻赠与对象的推定。案件的核心争议由此显现:婚内签订的财产约定书,能否对抗婚后父母赠与所附的“只赠与自己子女”的默示意思?进一步地,该约定书中关于抚养费比例的条款,是否具有当然的法律约束力?


法院最终认定,案涉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判决逻辑分两层展开。其一,关于财产约定书的效力,法院援引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的规定,认可夫妻对婚内所得财产的约定具有法律约束力,该约定书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未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其二,关于父母出资的性质,法院指出,王某父母出资时未与王某签订明确的书面赠与合同,亦无证据证明其有“只赠与王某”的明确意思表示,在此前提下,夫妻双方的书面财产约定优先于出资来源的推定。


这起案件的裁判结果,对实务操作具有直接的参照意义。很多当事人存在一种误区,认为只要婚后父母出资且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房产即与配偶无关。司法解释二第八条实际上颠覆了这一旧有认知:除非有明确的书面赠与合同,否则父母的出资行为在法律上被推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而一旦夫妻另行签署财产约定书,约定归属或份额,则需按约定处理。


抚养费部分的处理同样值得关注。双方在财产约定书中写明“抚养费按月收入的25%计算”,但法院并未机械照搬这一比例。判决指出,抚养费数额首先呢应当保障子女的实际生活需要,兼顾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约定比例可以作为参考,但不能排除法院根据具体情况依法酌定。最终,法院综合男方月收入约3.8万元、子女实际开支每月约7000元、当地生活水平等因素,将抚养费酌定为每月9000元,约占男方月收入的24%。


这一处理方式提示了三个层面的要点。财产约定书中涉及抚养费的,本质上是父母对子女抚养义务的事先安排,但抚养费请求权的主体是子女而非配偶,父母双方无权通过约定剥夺子女的受抚养权利。若约定的抚养费明显低于法定标准或子女实际需要,该条款可能因损害第三人利益而被认定无效。若约定明显过高,超出支付能力,在后续执行中也会面临调整的可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第二款明确规定了子女在必要时可以提出超过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这意味着抚养费约定从来不是一锤定音。


行业层面,这起案件对婚前协议与婚内财产约定书的起草思路提供了可复用的经验。在涉及婚后父母出资购房的场景下,各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应当尽可能通过书面形式固定下来。对父母而言,如果出资时确实只想赠与自己的子女,应当在转账附言、赠与合同或公证文书中明确表述,避免事后因举证不能而承担不利后果。对夫妻双方而言,财产约定书不仅要写明房产的归属,还应对出资款项的性质、后续贷款偿还方式、增值收益的分配等作出细化安排,防止因约定笼统引发二次争议。而涉及抚养费的,建议采用“保底+浮动”的结构化条款,既约定基准比例,也设定调整机制,与子女实际支出水平挂钩。


回到案件本身,判决之后,双方均未上诉。王某在收到判决后有过一段沉默,他对代理人说了一句话:“房子是我爸妈买的,但婚姻是我们自己的。”这句朴素的话,恰好道出了法律在这个问题上的价值取向——尊重家庭内部的真实意思表示,同时防止以形式上的权利外观掩盖实质上的利益失衡。


婚姻家庭领域的法律适用,从来不是单纯的法条推演。它需要在父母意愿、配偶权益、子女利益之间寻找平衡点,而书面约定正是将这种平衡固定下来的最有效工具。这起案件的价值,不在于其裁判尺度的新颖,而在于它提醒所有身处婚姻或即将进入婚姻的人:爱的表达需要仪式,财产的安排需要文字;口头承诺经不起时间的侵蚀,白纸黑字才是对关系最负责任的交代。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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