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协议不是继承“隔离墙”:从一起婚前财产继承纠纷谈起

财产分割
2026 09-22 09: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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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再婚家庭中,夫妻分居后一方去世,婚前房产、股权与配偶法定继承权发生碰撞,往往比离婚本身更复杂啊。许多当事人以为,只要签了夫妻分居协议,约定“各自财产归各自、互不继承”,就能把对方挡在遗产之外。但协议真能阻断法定继承吗?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代理的一起继承纠纷,给出了值得深思的答案。


分居协议不是继承“隔离墙”:从一起婚前财产继承纠纷谈起

一纸协议引发的继承之争


王先生与刘女士再婚。王先生婚前在北京有一套房产,并持有一家科技公司股权。婚后两人因性格不合长期分居,签订了一份《夫妻分居协议》,约定:分居期间各自收入、名下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去世,另一方不得继承对方任何财产。协议签完后,两人并未办理离婚登记,婚姻关系仍然存续。两年后,王先生突发心梗去世,未立遗嘱。其子小王认为,有分居协议在先,刘女士无权继承父亲遗产;刘女士则主张自己仍是合法配偶,且王先生婚后公司分红中有夫妻共同财产部分。家理律所代理小王提起诉讼,要求确认刘女士不享有继承权,并分割遗产。


法院审理后认为,分居协议中关于分居期间财产归属的约定,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对夫妻内部具有约束力;但“互不继承”条款涉及法定继承权,继承权属于身份权,不能通过事先协议放弃。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放弃继承应当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所以,该“互不继承”条款无效。王先生婚前房产、股权本金属于个人财产,作为遗产由第一顺序继承人刘女士、小王及王先生父母共同继承;婚后股权分红中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先析出一半归刘女士,剩余一半作为遗产继承。最终,刘女士继承了相应份额。判决结果让小王意外,却清晰划出了分居协议的法律边界。


分居协议能约定什么,不能约定什么


夫妻分居协议并非离婚协议,婚姻关系并未解除。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夫妻可以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这类财产约定只要不违反法律、不损害第三人利益,通常有效。所以,分居协议中“分居期间各自收入归各自”的条款,可以影响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也能减少离婚或继承时的析产争议。


但财产约定不能越界处分身份权利。法定继承权基于配偶、子女、父母等身份关系产生,是法律赋予的固有权利。当事人可以在继承开始后放弃继承,但不能在继承开始前通过协议预先剥夺。换句话说,夫妻可以约定“钱怎么分”,却不能约定“谁不能继承”。若想排除配偶继承,合法路径是订立遗嘱、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或通过保险、家族信托等工具进行安排。遗嘱可以明确婚前个人财产由子女继承,但需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份额。


此外,婚前财产不因婚姻关系延续而自动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在一方去世后,它会作为遗产进入法定继承程序。配偶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与子女、父母共同继承。分居协议可以证明双方感情状况和财产安排,却不能改变这一继承顺位。


对律师与高净值家庭的实务启示


这起案件对家事律师的启示是:审查分居协议时,必须区分财产条款与身份条款。财产归属、债务承担、子女抚养等约定可以细化;涉及继承权、监护权等身份权利的,则要谨慎提示无效风险。对高净值客户而言,分居协议不是传承规划工具。再婚家庭尤其应提前订立遗嘱,明确婚前房产、股权、保单的归属,并保留婚前财产证明、出资流水、协议原件等证据。


法律尊重意思自治,也维护法定继承秩序。分居协议能划清生活边界,却不能轻易改写继承规则。提前规划,不是对亲情的算计,而是对家人最理性的保护。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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